LV“標樣門”警示:請尊重中國行業標準

      近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紙處罰決定書終於使熱議多日的LV杭州店“標樣門”事件暫時落幕。

  限期整改、沒收、罰款。三招懲戒“不守規矩”的路易威登,震懾忽視中國行業標準的國際品牌。

  不能缺失的皮樣
  圍繞著LV質量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始於一塊皮樣。 只要留心的話,這種皮樣在大多數背提包上都可以看到,它拴在包上,必須和包的材質和顏色都一樣。消費者憑借皮樣可以準確地了解背提包的主體材料,牛皮、羊皮、還是人造革一目了然。

  沒有了皮樣,消費者的知情權必然會受到影響。 LV杭州店銷售的三款背提包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QB/T1333-2004《背提包標準》),被判定屬於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工商局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並限期十五日內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9.86萬元,並處罰款46.25萬元。同時要求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妥善處理已購買不合格背提包消費者的投訴事宜。

  有業內人士稱,實際上在箱包上面附有皮樣只是國內的要求,國外品牌都普遍沒有這種做法,以往這些高檔進口商品只需要出示完稅證明即可。

  而進入中國的國際品牌必須要遵守中國的行業標準,在LV背包的吊牌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註明著這樣一行字:執行中國QB-T133-2004標準。不過這項標準的具體規定卻在被違反。

  國家鞋類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溫州)副主任楊誌敏介紹,QB-T133-2004背提包的標準也就是國家的輕工行業標準,主要就是外觀質量要求,第五點第一款的第八條裏面,有個標樣的要求,它的要求是產品附帶的標樣與背提包主體材料質量,主體材質完全一致,沒有標樣的話,它的整體外觀質量就不合格。

  這次LV的不合格產品,恰恰就是因為標樣問題。

  LV緊急行動
  針對處罰決定,法國路易威登中國區總裁施安德先生公開回應:LV巴黎總部從一開始就對此事件給予了極大的關註。公司已經在巴黎專門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就此質量要求研究長期解決辦法。LV公司完全服從中國的法律,完全服從浙江工商的處罰。公司將全力配合工商部門執法,以最快的速度落實整改,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事宜。

  當記者致電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傳訊總監趙曉靜時,她證實:“目前,路易威登已經接受浙江工商的相關處罰,巴黎設計小組已經在研究設計方案,盡早設計出標識並推廣到中國全國。” 處罰書下達數日之後,施安德先生在南京接受采訪時表示,LV已經為全國所有門店裏的包都加上了樣皮。“我們正在盡一切努力使中國大陸所有路易威登專賣店裏銷售的產品都符合法律標準。”

  各地媒體的實地觀察也發現,在LV專賣店內所銷售的所有箱包,都已經配備了嶄新的樣皮以及文字說明標簽。店內工作人員透露,在杭州店的事件發生之後,公司總部已經緊急要求各門店采取緊急措施,把原來缺失的樣皮補上。

  有標準的本土化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處理LV“標樣門”事件時,著重申明中國的行業標準,不止針對LV,所有的國際品牌都必須遵守。

  顯然,“失標”現象在國內決非僅出現在LV。

  7月9日,上海工商局檢查人員在LIU·JO品牌服裝店裏發現絕大多數服裝都只有英文標識,而阿瑪尼服裝標識也含糊不清,例如,一件阿瑪尼女式內衣標簽上僅含糊地註明纖維兩字,消費者搞不清這“纖維”指的是棉、羊毛、真絲還是化學纖維。此外,服裝標識中英文成分說明不一致也是問題之一。 有關專業人士做了這樣一個比喻:如果把產品看做一個生命,那麽標樣就是這件產品的質量基因,它是主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汽車發動機沒有編號就不能證明發動機的身份,就不能上戶一樣。”

  對外經貿大學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教授談到,在國際一體化的今天,國際間摩擦越來越頻繁,所以不管是國外的品牌進入中國還是中國的產品出口到國外,都應該遵守同樣的遊戲規則。“LV進入中國,肯定要讓產品滿足中國法律的規定,那麽就必須要有商品標識,這是最基本的。”

  LV的整改無疑對尚未完全遵從中國標準的國際品牌是一個很大的觸動。據悉,不少國際品牌已經開始行動,將原來不符合規定的產品進行修改補充。 或者說,“洋品牌”的中國之道開始逐漸趨向有標準的本土化。


  LV杭州店“標樣門”事件回放
  4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組織開展了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例行監測。執法人員在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杭州店抽取了該店正在銷售的三款背提包(貨號分別為M32488、M40121、M51154),並委托國家鞋類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質量檢測。檢驗報告顯示,這三款送檢的背提包產品實測結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背提包》(QB/T1333-2004)中的“外觀質量要求”項目,缺少產品標樣,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5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向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送達了不合格結果通知書及檢驗報告,並予以立案調查。在法定期限內,該店未對監測結果提出異議,卻擅自將執法人員先行登記保存的不合格商品繼續銷售。

  6月5日下午,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路易威登杭州大廈專賣店內556件涉嫌不合格產品的背提包進行扣留。

  6月6日,LV杭州店停業。

  6月16日,LV杭州店恢復正常營業。

  7月10日,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對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做出處罰決定: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並限期15日內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9.86萬元;並處罰款46.25元。同時要求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妥善處理已購買不合格背提包消費者的投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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